概览
本公司相信良好的公司管治能够提供一个巩固的基础使本集团更有效地管理集团的业务风险,增加透明度,促进高水准的问责性及全面保护股东利益。
董事会
详见招股书
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我们已2020年6月6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其书面职权范围符合上市规则第3.21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吴智杰(彼为审核委员会主席)、王教授、及一名非执行董事陶然。吴智杰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上市规则第3.10(2)条所规定的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本集团财务报告程序、内部 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的成效向董事提出独立意见、监察审核程序及履行董事指派的其他职责及责任。
薪酬委员会
我们已2020年6月6日成立薪酬委员会,其书面职权范围符合上市规则第3.25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薪酬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吴智杰、彭素玖及王英典(彼为薪酬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其中包括)以下事宜:(i)就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架构,以及设立正式及透明的程序以制定有关薪酬政策向董事提出推荐建议;(ii)厘定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特定薪酬待遇条款;及(iii)经参照董事会不时议决的企业目的及目标,检讨及批准以绩效为基准的薪酬。
提名委员会
我们已于2020年6月6日成立提名委员会,其书面职权范围符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彭素玖及王英典,及一名执行董事谭先生(彼为提名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所有新委任向董事提供建议、面试候选人、查核资历以及考虑相关事宜。
股东
详见招股书